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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法律知识,共创和谐校园

浏览人次:48次 发布时间:2022-03-10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的总称。

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更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树立正确价值观。我校教官团队为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并进行了青少年犯罪的案例讲解与分析。介绍了学校、社会、家庭以及网络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强调《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仅是未成年人的保护法,也是未成年人的行为准则,引导同学们要远离校园霸凌、远离烟草毒品、远离网络暴力,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不要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健康、乐观、积极、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人。

教官还特地纠正了同学们对于“未成年人不受刑事责任”的误区。

1、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所有的犯罪都要负刑事责任。

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更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树立正确价值观。我校教官团队为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并进行了青少年犯罪的案例讲解与分析。介绍了学校、社会、家庭以及网络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强调《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仅是未成年人的保护法,也是未成年人的行为准则,引导同学们要远离校园霸凌、远离烟草毒品、远离网络暴力,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不要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健康、乐观、积极、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人。

本次法制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教官通过自己生动形象的描述和简洁明了的案例分析,让同学们收获颇多。也让小编学到了应该如何正确运用法律,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希望同学们在各自的学习生活中可以合理应用这些法律知识保护自己也约束自己。

学校希望在向同学们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激发同学们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引导同学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共同建设祖国的美好明天。郑州实验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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