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系统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幼儿园以及其他保教机构从事保育员、实习老师等方面的工作。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学前教育的基本知识,了解学前教育的基本规律,具有基本的教师素养和一定的保教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专业素养和能力: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行业法规、规范和学前教育机构规章制度。
2.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掌握音乐、舞蹈、美术、手工制作、语言表演等专业基本技能。
3.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关爱学前儿童,诚实守信,责任心强。
4.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身体健康,乐观开朗。
5.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合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