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音乐模块八专业适用于本科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专科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表演、音乐传播、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音乐教育等专业。
本统考旨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方法和手段,以达到对考生专业水平及素质进行客观、准确评定的目的,为高校选拔音乐类人才提供基本依据。
专业总成绩满分为210分,共五科,其中:
1.主项(声乐或器乐)90分;
2.副项(声乐或器乐)60分;
主、副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择,选定后不可更改;
3.视唱(面试)20分;
4.练耳(笔试)30分;
5.基本乐理(笔试)10分。
考试内容和形式
声乐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曲目,测定考生演唱的基本能力与水平,以及对音乐的表现能力及嗓音条件等。
2.考试内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报演唱曲目两首,考试时的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何时停止演唱由考场评分组组长视情形而定,因被叫停而未完成演唱,不影响评分。
3.考试要求
(1)能够运用良好的发声方法进行演唱。
(2)能够用较准确的语音(普通话、民歌方言、外国语言)演唱。
(3)伴奏一律采用标准CD音频光盘(其它数据格式不负责播放),光盘由考生自备,若临场考试时因格式问题不能播放,可以清唱,不影响评分。
4.考试形式
现场演唱。